公司现行的企业管治措施足够管理现有及潜在的利益冲突。为进一步避免潜在利益冲突,公司已实施以下措施:

  • 作为全球发售筹备工作的一部分,公司已修订组织章程细则以符合上市规则;
  • 任何拥有重大利益的董事须全面披露与公司的利益冲突或可能冲突的事宜,且不得出席涉及除外公司及本公司事宜及╱或有关董事或其联系人拥有重大利益的事宜的董事会会议,惟大多数独立非执行董事特别要求该董事出席或参与该董事会会议则属例外;
  • 公司承诺,董事会内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应当平均;及
  • 公司已委任华富嘉洛企业融资有限公司为合规顾问;其将就遵守适用法例及上市规则(包括有关董事职责及企业管治的多项规定)向公司提供意见及指引。

审核委员会

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并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订立其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我们的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叶明伟先生、郭少牧先生、王引平先生及韩根生先生组成。叶伟明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彼亦为我们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适当的专业资格。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及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报告流程及内部监控制度,监察审核流程,以及履行董事会指派的其他职责及责任。


提名委员会

公司已成立提名委员会,并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订立其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叶伟明先生、王引平先生、韩根生先生)及一名执行董事(即姜修文先生)组成。姜修文先生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委任及罢免本公司董事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薪酬委员会

公司已成立薪酬委员会,并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订立其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叶伟明先生、王引平先生、韩根生先生)及一名执行董事(即姜修文先生)组成。我们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引平先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建立并检讨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的政策及架构,并就雇员福利安排作出推荐建议。